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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、用于骗取出口退税、抵扣税款发票罪指违反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法规,为他人虚开、为自己虚开、让他认为自己虚开、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、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。
具体量刑参考标准及处罚如下:
一、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2万元至20万元罚款的情形有:
1、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的;
2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千元以上的。
二、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5万元至50万元罚金的情形有:
1、虚开税款数额10万元以上的;
2、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万元以上的;
3、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。
三、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情形有:
1、虚开税款数额50万元以上的;
2、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以上的;
3、虚开的税款数额接近巨大并有其他严重情节的;
4、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。
四、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情形有:
1、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抵扣税款或者骗取出口退税100万元以上的;
2、造成国家税款损失50万元以上并且在侦查终结前仍无法追回的;
3、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、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。